2022年12月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消息称,鉴于印尼公众利益,印度尼西亚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反倾销调查,不征收反倾销税。
2019年10月23日,印尼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应印尼国内企业PT Jindal Stainless Indonesia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马来西亚进口的冷轧不锈钢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2021年3月25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为39.3%~109.6%,马来西亚生产商/出口商的倾销幅度均为37.0%,涉案产品的倾销对印尼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建议印尼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产品包括冷轧不锈钢板、钢卷、带材以及其他形状的冷轧不锈钢板产品,涉及印尼海关编码7219.32.00、7219.33.00、7219.34.00、7219.35.00、7219.90.00、7220.20.10、7220.20.90、7220.90.10和7220.90.9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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